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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龙
据报道,今年,线下演出市场逐步复苏,热门演唱会门票“一票难求”再次成为常态。以某歌星的演唱会为例。多名网友称,在购票网站刷新等了好久,连购票页面都没看到,再次刷新就显示售罄了。有媒体了解到,该演唱会门票的票价为500元到2000元,在其他非授权平台购买,需要加价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只不过,有网友表示,在购买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订单状态都显示“配票中”,而要退票也很难。
事实上,上述非授权平台属于二级票务平台。此现象以前媒体就曾报道过。与一级票务平台直接销售演出票并采用固定票面价格不同,二级票务平台采用的是动态定价机制,价格依据市场需求或高于或低于票面价。也正是由于不少消费者未能在一级票务平台抢到演出票,一些二级票务平台便成为消费者寻找机会的渠道。以票牛APP为例,其“交易服务协议”中提到,本平台为信息中介与服务平台,为用户与卖家提供互联网交易辅助和中介服务。平台自身不销售任何票品,也不拥有在本平台上挂售的任何票品。也就是说,该平台性质为二级票务平台,依据市场需求动态定价,对此消费者当有清醒认识。
规范二手票务平台市场确有必要。一方面,亟须完善与二级票务平台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二级票务平台也应当进行自我完善,加强平台自身监控。早在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颁布《演出票务服务与技术规范》,这是国内首个演出票务领域的行业标准,也期待这一行业标准切实落地见效。
此外,应加大对演出票务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执法力度。例如,“黄牛”的大量恶劣行径,如与某些不良平台勾结囤票,甚至散布不实信息哄抬票价,若对其放任,不仅会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利益,更会严重扰乱正常票务市场运行。所以,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坚决抵制“黄牛”,切实从源头避免违规溢价票的出现至关重要。
消费者应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例如,不合理限制消费者退票涉嫌“霸王条款”。有律师就表示,加价购买的演出票,若长期处于待配售状态,则有别于直接销售的演出票,实际上属于预售票,不符合演出票“时效性”和“有限性”的特征,不应当限制消费者的退票权利,面对此种现象,尤其是退款难等问题,消费者运用好法律武器维权才是正途。
作者:杨玉龙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