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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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价文学作品的时候,我其实并不太认同使用“名著”这个概念来区分网文与经典文学。因为“名著”这个概念本身就不精确——按照一般的理解,所谓“名著”,其核心是“名”,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一定的知名度,都可以算作是“名著”的范围里。
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就可以说是英国文学名著,《基督山伯爵》也可以说是法国文学名著,《三体》也可以说是中国当代文学名著。
但是,这个评价标准的核心就是“名”,并不涉及作品的风格、历史地位、艺术价值等等。有些文学作品虽然知名度非常高,但以文学史自身的发展而言,却并不具有文学史层面的经典价值。
这其中更典型的例子就是金庸——若以影响力来说,全世界范围内,凡有华人处基本都知金庸,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一个知名度。但即便是金庸自己也知道,自己的小说距离一流的文学作品还有很远很远的距离。
金庸嘴里的“一流文学”对应的就是《红楼梦》、《战争与和平》之类的经典。
在对网文的评价上,但凡说到网文与名著的区别,大多数时候必然会有人提到四大名著,说四大名著也是通俗小说云云,所以不应对网文别眼看待。
这里面其实有两个错误:
首先,四大名著就如同联合国五常这个概念一样,这里面也是分高下的。如果从艺术水准角度来分辨四大名著,那么《三国》、《水浒》、《西游》的排名或许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是作为“超级大国”的《红楼梦》地位却是无可撼动的。
其次,《红楼梦》严格来讲应该是文人小说,而不算是通俗小说。这里的“文人小说”大致可以对应于我们今天讲的“严肃文学”。
鲁迅对《红楼梦》是如此评价的: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
当代著名作家、茅奖得主毕飞宇如此评价《红楼梦》:
《红楼梦》的语言无出其右,这才是中国的小说,这才是汉语小说。
此外,在《小说课》里,毕飞宇解读林冲的时候还说:
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并不是单纯的说出自己的思想,而是要“莎士比亚化”,把思想落实到艺术性上。就那林冲来说,在行动与内心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对抗的、对立的力量,是一种内心的张力。所以思想性的传递,不仅需要思想,更需要作者的艺术才能。
毕飞宇的这个解释,基本说明白了对于小说这个文学体裁应该具有的三重评价标准。
第一重标准是最简单的故事。(他虽然没说,但这个是基础)
第二重标准是思想。
第三重标准是艺术性。
在成为名著的意义上说,其实只要能做到第一点,写出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就可以算是某种形式上的名著。如果再有一点思想,那就能成为认可度较高的名著。但是,如果达不到第三重标准,也就是具有较强的艺术性,那么这个作品就很难得到更深层面的认可。
即便我们把名著等同于文学评论中的“经典”概念,而把“网文”视作是发表于网络上的文学作品,那么“网文”中诞生“名著”也是必然的事情。但需要注意的是两点:
第一,“网文”的概念远比起点、番茄、七猫之类的要大得多得多。
我之前多次说过,在商业逻辑上,无论是付费还是免费,只要商业模式能跑通,作为一种文娱产业的网文都尤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当下网文领域的一大问题是,由于以起点、番茄等为代表的长篇网文平台在商业上占据了主要地位,导致很多人讲这些平台主流的以长篇连载通俗小说为核心的样式,与网文画上了等号。实际上,现实中还有很多如豆瓣、小岛等为代表的小众文学网站或者App,这些就刊载有大量的纯文学作品,如今一些活跃的青年作家也是这些平台出来的。
在这个角度上说,其实“网文”也可以是精英的、严肃的、艺术的,只不过是在商业版图上,严肃网文所占据的比例太低了。但从出经典的概率上说,这类作家能写出经典作品的概率显然是要更高的。
第二,“网文”需要有自己的创新。
很多网络文学的创作者对文学有一种误解,即认为只要能讲好一个故事,就是好文学、好作品。但文学的概念远比故事大得多。今天作为通俗文学的网文,虽然的确凭借互联网平台获得了非常高的关注,但实际上,现代小说在叙事层面在19世纪就已经达到了巅峰。网文就其技法而言,其实也不过是对近代小说技法的排列组合,并没有任何创新。当然,对于通俗文学而言,他们本身也不需要这种技法和艺术层面上的创新,他们的确是只要能讲好一个故事就够了。
但是,如果没有创新,网文想要被经典化且确立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就很难了。从文学史的发展来看,一种文艺样式的发展必然是与技术的进步相伴随的——就比如,如果没有电,电影这种艺术形式就不可能出现。我之前也提到过,其实学术界在2000年前后,也就是网络文学刚出来的时候,曾经对于网络文学有过无限期待,因为那个时候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研究者都普遍相信,借助于互联网的技术创新,文学的样式有可能出现一些远超过去的根本性的变化。但整体来看,主流的网络文学在技术层面反而是退步的,在样式上倒退回了章回小说时代,在技法和形式上则依然没有超越19世纪。
最近这些年,看网文的一些研究论文,也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即便是那些对网文再看好的人,对网文的正面评价也大都来自于“题材创新”、“文化传播”、“反应当代年轻人所思所想”等等,而不是网文的艺术创新。这的确是网文的优势,但这却不足以成为网文经典化的支撑。
当然,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在如今这个时代,网文离成为名著,还差的关键一步就是控制字数。我之前讲过,现在的网文动辄三四百万字起步,这已经相当于很多世界文学史上的作家一辈子的长篇作品字数的总和。而当代文学史上争议颇大的《平凡的世界》,全书不过100多万字,但从动笔到最后写作完成,也花了路遥四年多的时间——在这之前,路遥已经是多个全国性小说奖项的获得者。即便如此,《平凡的世界》在文字层面依然是很糙的,这也是为什么文学界对《平凡的世界》评价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以路遥的能力,四年创作100多万字的小说仍显粗糙,何况是很多连路遥都比不上的人。
路遥之所以如此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太着急了。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所以想尽快把作品写出来。但是,对于其他作家来说,一般情况下,一本百万字左右的小说普遍要花掉五年到十年以上的时间。因为这中间不仅要“写”,还要对作品进行反复修改。比如《约翰·克里斯朵夫》从第一节作品发表算起创作了10年时间,《魔山》创作了12年,《静静的顿河》创作了14年——而《静静的顿河》加起来也不过140多万字。罗曼·罗兰、托马斯·曼、肖霍洛夫,这些都是获得了诺贝尔奖公认的世界级大家,尚且要如此,那么一两年写完的三五百万字的网文离名著到底有多远,也就不难回答了把?
总的来说,网文与“名著”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不同平台、不同风格、不同创作目的网文涌现出“名著”的概率却是各不相同的。同时,“名著”也不等同于“经典”,二者的评价逻辑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尤利西斯》、《追忆似水年华》这种除了极少数研究者和资深文学爱好者几乎不会有什么人看的书,严格来讲不算是“名著”,但却是公认的文学经典。而归根结底,无论理论如何研究,文学都还是要用作品说话的。